
電纜掛鉤分類及產品介紹
發布時間:
2021/09/15 00:00
(1)本企業對于公開發行上市前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將嚴格遵守已做出的關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諾,在限售期內,不出售公開發行上市前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1)本企業對于公開發行上市前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將嚴格遵守已做出的關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諾,在限售期內,不出售公開發行上市前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如因相關主體未能履行相關承諾而給發行人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相關主體將向發行人或者其他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在履行完畢前述賠償責任之前,相關主體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轉讓,同時將相關主體從發行人領取的現金紅利(如有)、薪酬交付發行人用于承擔前述賠償責任。
(3)上述股份鎖定期屆滿后,在本人擔任發行人董事、監事或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總數的25%,在離職后6個月內不轉讓本人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1)本人對于公開發行上市前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將嚴格遵守已做出的關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諾,在限售期內,不出售公開發行上市前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2)上述股份鎖定期屆滿后,在本人擔任發行人董事、監事或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總數的25%,在離職后6個月內不轉讓本人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1)本人對于公開發行上市前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將嚴格遵守已做出的關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諾,在限售期內,不出售公開發行上市前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1)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財產份額,也不由回購該部分財產份額;如未履行上述承諾出售股票,本人將該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繳發行人所有。
(5)上述股份鎖定期屆滿后,在本人或本人近親屬擔任發行人董事、監事或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總數的25%,在離職后6個月內不轉讓本人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礦用電纜掛鉤是本公司的產品可根據所架設電纜的靈活使用,要架設、撤銷、增加、更換電纜時能到達省時、省工省電是礦山架設電纜時極為理想的架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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